中国社会科学报讯 (记者孙美娟)10月11日,“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学术论坛(第二届)暨‘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司法部、吉林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的4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从系统协同的学理维度阐释法治、改革、发展、稳定四者互动的内在机理。他表示,更加注重法治、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党治国理政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中国式现代化规律的深刻把握。在实践层面,既要把握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的两两协同,统筹实现四者的整体联动,又要把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贯穿全过程。
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徐显明立足时代变量阐释法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逻辑。他认为,要立足“十五五”规划,统筹应对国际形势、科技革命和人口发展变化,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自立自强、统一大市场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等实践议题,以优良法治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翟国强从理论使命视角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的实践指向。他表示,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是法学界肩负的重要使命。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认识法治,深刻把握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内在关联,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卢春龙提出,法治是贯通和统筹协调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制度纽带,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协调变与不变、活力与秩序、效率与公平的复杂关系。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要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现实土壤,坚持问题导向,站稳人民至上根本立场。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立足文明论视角探讨本土法治理论的世界性价值。他认为,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要兼顾本土视角与全球视野,统筹推动法治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努力创造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同时,应依托“两个结合”贯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魂脉与中华法治文明根脉,提炼具有主体性的法治知识范式,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走向法治现代化提供学理参照。
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讲席教授、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所长黄文艺从学术生产层面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重点方位。他表示,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应当聚焦溯源性研究、全景式研究、贯通性研究、分领域研究、原创性贡献研究、实践案例研究、创新发展研究、宣传教育研究、应用性研究、世界贡献研究十大重点研究领域,着力产出更多兼具理论高度、学术厚度、思想深度的标志性学术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莫纪宏从知识生成角度揭示法治改革与法治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他提出,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关键在于立足实践提炼新知识、建构新概念,推动法治改革与法治发展统一于法治轨道。要把握法治改革与法治发展二者之间的辩证运动规律,依托实践萃取标识性法学范畴,不断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范畴体系。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柳华文主持。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国际传播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室、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联合承办。